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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-10.5元补助回收*包装废弃物,涉塑料玻璃金属纸类瓶罐桶袋

富商网络转载

       日前,市农委、市环保局、市财政局共同制定《天津市2018年*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》,在涉农区全面开始实施*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。

       根据实施方案,2018年*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理要覆盖全市涉农区,回收的*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。回收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用于农业、林业生产或者其他用途的*(卫生用*除外)使用后被废弃的与*直接接触的包装物,包括塑料、玻璃、金属、纸等材质的瓶、罐、桶、袋等。装有报废*的*包装废弃物也适用本方案。
       各涉农区原则上每乡镇不少于1个回收点,回收点可依托较大*经营门店或乡镇农业服务站。回收网点要统一对外公示,要设置专用*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箱。各涉农区政府部门监督受委托承担*废弃物转运服务的市场主体,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将集中收集的*包装废弃物送至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。
       *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与处理补助资金按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管理,纳入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。市财政按大田每亩2.5元、蔬菜田每亩5.5元、果园每亩10.5元标准,对各区*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进行补助,不足部分由各区自筹资金解决。

       (原标题:天津市*包装废弃物全面实施有偿回收  记者 陈忠权


(图文无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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